科研動態
我院李世剛副教授應邀參加“中法合同法改革”研討會
2016年11月17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法語國家法製研究中心及法國駐華使館法律處聯合主辦的“中法合同法改革”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意昂3平台舉行👨🎨,我院李世剛副教授應邀參會並作主題發言。
本次研討會與會人員包括法國司法部民民事事務局主任、資深立法專家香巴羅納(Carole Champalaune)女士🧑🦳、司法部民事處處長梅列(Guillaume Meunier)先生,法國駐華使館法律參贊滿安(Anthony Manwaring)先生、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意昂3平台院長韓大元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語國家法製研究中心主任石佳友教授、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調研員水淼、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曹守曄、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範明誌、北京大學意昂3平台教授劉凱湘、西南財經大學意昂3平台副教授秦立崴👩🎓、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劉輝🐞、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處處長吳兆祥、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意昂3平台教授李建偉🛻、中央財經大學意昂3平台院長尹飛🃏、北京理工大學意昂3平台副教授孟強、中央民族大學意昂3平台王葉剛助理教授等等多位學者👃🏿🧀、律師和公證員代表等。
會上🧗🏼♂️🥽,法國司法部民事與掌璽事務司司長Carole Champalaune女士以《法國合同法的修訂》為題詳細介紹了於今年10月1日生效的法國新合同法,包括其修訂背景🏟、修訂的內容👩🏿🏭🌼、采用的立法技術以及仍然存在的爭議和所面臨的挑戰等等,並且以法國新合同法為出發點介紹了仍處於進行當中的法國債法改革其他有關內容。中國民法研究會會長王利明教授則立足於我國民法典合同法編的編纂工作,就現有的成果和遇到的困難作了主題發言。王利明教授指出,在編纂民法典的過程中應當協調好合同法於民法總則之間的關系;合同法應當發揮債法總則的作用👩🚀;準確定位合同法的功能🧖🏿,特別是要考慮到合同法組織經濟的功能👨🏻🎓;完善合同訂立規則🧘♀️;規定情事變更製度;協調不安抗辯權與預期違約之間的關系💆♀️🪺;完善合同消滅製度;完善違約責任製度🧜🏼;完善合同解釋製度等。李世剛副教授的發言以中法債法(合同法)立法進程中共通性及經驗借鑒為主題。通過對法國法,特別是法國債法的長期觀察和研究,李世剛副教授認為,中法兩國舊有債法體系的不足之處存在著高度的相似性🏊🏿:如何處理法律行為與合同的關系;如何合同法與債法一般規則的關系;如何安排債法一般規則與不同淵源之債的特殊規則;如何安排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的規則等等🙍🏻。法國通過債法改革,特別是已經完成的合同法修訂😶,率先就上述問題給出了具有極高參考價值的答案🥘🦨。鑒於此,李世剛副教授從比較法的角度針對我國民法典的編纂工作提出了幾點建議,例如👩🦼➡️,如今大陸法系民法典的標配不是民法總則而是債法通(總)則⛳️,設立債法通則或者債法的一般性規則有利於法典的體系化與抽象化,因此即便未來中國民法典中不設立單獨的債法總則,也應當重視提煉債法的一般規範;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適宜放置在債法部分,以備未來製度不斷擴充;在債法領域設立統一的“返還”規則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與會專家、學者還就中國合同法總則的修訂😦、中國合同法分則的修訂以及民事規則與商事規則之間的關系協調等發表了真知灼見🍆,會議氣氛熱烈🔸,成果豐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