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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海海洋劃界案——09級法律碩士(法學)國際法模擬法庭系列展播之四
2010年6月23日下午,09級法律碩士(法學)第四場國際法模擬法庭在JB305如期舉行💞。本場模擬法庭關註的是海洋劃界問題,選取的案例為羅馬尼亞訴烏克蘭黑海劃界案🏊♀️。
2004年9月16日🧑🏻🤝🧑🏻,羅馬尼亞提交申請書,就“兩國在黑海確定單一海洋邊界從而劃分各自的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一事對烏克蘭提起訴訟💇🏼♂️。羅馬尼亞在其申請書中聲稱,1997年6月2日,烏克蘭與羅馬尼亞簽署了《合作與睦鄰關系條約》和一項《補充協議》🙇♀️,兩國據此致力於就上述事項達成協定。這兩項法律文書已於1997年10月22日生效。羅馬尼亞聲稱自1998年開始的談判尚無結果。羅馬尼亞援引《補充協議》第4(h)條作為法院的判決依據🦗,該條特別規定🧖🏽♂️,如果爭端在合理期間內未得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國際法院提交該爭端👨🏽🎓,但不得遲於談判開始之後的兩年。
雙方未能對確定海洋邊界的過程達成一致意見⛹🏻♂️👃,尤其是蛇島(位於黑海西北部的一個海上地標🥘,距多瑙河三角洲東部約20海裏)在這方面的作用。
在法院2004年11月19日的命令所規定的時限內,羅馬尼亞和烏克蘭分別提交了訴狀和辯訴狀📳。法院在2006年6月30日的命令中批準羅馬尼亞提交一份答辯狀,批準烏克蘭提交一份復辯狀🗡,並確定了提交這些答辯狀的時限。羅馬尼亞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了答辯狀🤤。
法院在2007年6月8日的指令中延長了烏克蘭提交復辯狀的時限。烏克蘭在延長的時限內適時提交了復辯狀。
公開聽訊於2008年9月2日至19日舉行。聽訊期間,一名法官向當事雙方提出問題,當事雙方按照《法官們規則》第61條第4款進行口頭答辯。
在口頭答辯階段,當事雙方分別提交了意見👱🏽。羅馬尼亞政府認為🧎🏻,應按下述方式劃分羅馬尼亞和烏克蘭之間的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的邊界:(1) 從F點(北緯45°05'21"👰🏼♀️,東經30°02'27")沿蛇島12海裏的弧線到達X點 (北緯45°14'20"🙎🏽,東經30°29'12")🛩;(2)從直線上的X點到達Y點(北緯45°11'59",東經30°49'16")🙎🏻♀️;(3)然後沿羅馬尼亞和烏克蘭相關毗鄰海岸之間的等距線,從Y點通過D點(北緯45°12'10",東經30°59'46")到達T點(北緯45°09'45",東經31°08'40");(4)然後沿羅馬尼亞和烏克蘭相關相對海岸之間的中值線,從T點通過北緯44°35'00",東經31°13'43"和北緯44°04'05",東經31°24'40"等地點到達Z點(北緯43°26'50",東經31°20'10")。”而烏克蘭政府認為👵🏽,劃分烏克蘭和羅馬尼亞之間的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的邊界應:(1)從烏克蘭和羅馬尼亞2003年簽訂的《國家邊界製度條約》第1條所確定的點1(坐標為北緯45°05'21";東經30°02'27")開始,這條邊界線沿直線到達點2(坐標為北緯44°54'00";東經30°06'00");然後(2)從點2開始,這條邊界線沿156°的大地方位角到達點3(坐標為北緯43°20'37"🎏;東經31°05'39");隨後繼續沿同樣的大地方位角前進,直到抵達可能影響第三國權利的地點⛎。”
同學們在庭前做了精心的準備工作,查閱了大量的資料🏊🏽♀️,了解了案件的事實。在庭上,原被告雙方針鋒相對😨,對於是否已經存在任何目的的環蛇島的商定海洋邊界📱,當事雙方的意見不一致。同樣🕉,當事雙方還對將由法院賦予效力的分界線的起點持不同意見。羅馬尼亞主張1948-1949年的各項進程以及由此達成的關於蛇島以東邊界點的協定🙏🏽,並提供了兩份草繪圖和地圖134提供的一份當時(1949年)的文件。另外,羅馬尼亞提出了X點。而烏克蘭主張其領海與羅馬尼亞的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是分開的。雙方在庭上列出一系列證據並在地圖上進行解釋🙇🏼。
法官們認真細致地聽取雙方的意見,並一致認為,對於黑海劃界所適用的法律🏄🏽♀️、所使用的劃界方法以及相關的地貌、海岸🤸🏻♀️🖖🏻、環境、臨時等距線的確定等問題是本案的重點,妥善的解決如上問題是公平實現的保證。法官們註意到👘🧑🏿🔬,本案中待劃定邊界的海洋區域位於黑海西北部🎪。法官們憶及,在該區域距離多瑙河三角洲以東約20海裏的地方,有一座名為蛇島的自然地標🤌🏼。蛇島高出高潮水面🦹🏿,其水面之上的面積約為0.17平方公裏,周長約為2000米🦨。法官們認為,1949年👩👩👧👦,羅馬尼亞和蘇聯之間的商定邊境(始於第1439號邊境標識)將沿環蛇島12海裏的弧線而行,但沒有標明終點🏊🏼。根據《2003年國家邊界製度條約》第1條,當時雙方之間的國界終點位於羅馬尼亞領海邊界與烏克蘭領海邊界的交匯處🤽♂️。法官們將該交匯點稱為“點1”。法官們註意到🧑🏼🏫,《海洋法公約》第74條第4款和第83條第4款均與羅馬尼亞的主張有關,也即1949年的各項法律文書確立了一條在點1之外區分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邊界線🧑🏼🦰。法官們認為,1949年的各項法律文書僅與劃分羅馬尼亞和蘇聯之間的國界有關,也即與環繞蛇島沿著領海的12海裏界限有關🛖。對於其領海12海裏界限之外的任何其他海洋區域,蘇聯並沒有喪失其權利🍃。因此🧑⚖️,羅馬尼亞和蘇聯之間並沒有生效的協定來區分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官們還註意到,當事雙方均認為塔罕庫特角和薩利赫角之間的克裏米亞半島海岸以及從雙方共同的領土邊界起始的烏克蘭海岸(向北延伸很短一段距離然後向東北方向延伸直到
涅斯特魯/德涅斯特弗斯(羅馬尼亞將該地點定為S點)是相關的烏克蘭海岸♒️。雙方的分歧涉及從這一地點開始、延伸至塔罕庫特角的海岸🗯。法官們在審查爭議問題時👩🏿🍼,憶及兩項支持其關於該問題的裁決的原則:第一⛸,“陸地優先於海洋”的方式導致向海方向的海岸凸出部分產生了海商法上的請求權⛹🏻♀️;第二,為了被認為與劃界目的有關,該海岸必須形成凸出部分,並與對方的海岸凸出部分重疊。因此,法官們不能接受烏克蘭關於卡爾基尼茨卡海灣形成了相關海岸的主張💜。該海灣的海岸彼此相對,而且其水面下的延展部分沒有與羅馬尼亞海岸的延展部分重疊🫄🏽。卡爾基尼茨卡海灣的海岸在將要劃界的區域沒有形成凸出部分🧑🏫。基於同樣的理由👩🏼🎓,雅霍伊茨卡海灣的海岸線以及和第聶伯河峽灣也被排除在外。為了與法院已經確立的關於海洋劃界問題的裁決保持一致🍩,法官們的第一步辦法就是確立臨時等距線🤦🏿♂️🤸♂️。法官們要考慮的是👌🏽🦌,是否存在對臨時等距線進行調整或改變的必要因素以實現公平結果。在確定臨時等距線之後🤖,法官們轉向第二步,也即劃定分界線💅🏼。最後◽️,在第三階段🍫,法官們將核實這條分界線(在考慮相關環境之後可能調整這條臨時等距線,也可能不進行調整)的路線不會因兩國海岸長度比例和相關海洋區域比例的任何明顯失衡而導致不公平的結果🈸〽️。綜合上述考慮後,最終,法官們判決如下:
“按照當事雙方在2003年《國家邊界製度條約》第1條中的商定,對羅馬尼亞和烏克蘭在黑海的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進行劃分的單一海洋邊界應從點1開始,沿著烏克蘭環“蛇島(Serpent’s Island)”12海裏的領海弧線直到點2(坐標為北緯45°03'18.5"和東經30°09'24.6")。該弧線與羅馬尼亞和烏克蘭毗鄰海岸的等距線相交⛎。從點2開始👩🏼🦳,這條邊界線應沿著等距線穿過點3(坐標為北緯44°46'38.7"和東經 30°58'37.3")和點4(坐標為北緯44°44'13.4"和東經31°10'27.7"),直到點5(坐標為北緯44°02'53.0"和東經31°24'35.0")。從點5開始🧩,這條海洋邊界線應繼續沿著羅馬尼亞和烏克蘭相對海岸的中值線向南,大地方位角為185°23'54.5"🤏,直到抵達可能影響第三國權利的地區。”
庭審結束後,張乃根老師進行了總結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