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年春季學期學生赴港澳臺地區交流擬推薦名單
發布日期: 2016年10月09日
2016年10月 | |||
申請學校 | 姓名 | 年級 | 學號 |
臺灣東吳大學(1人) | 王雪瑤 | 14法學本科 | 14300270063 |
臺灣東海大學(1人) | 舒安 | 15法律碩士 | 15210270158 |
註: 1. 請被選送的同學盡快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完成相關申請。由於對方各校都有申請截止時期,逾期未上報的名額作為放棄處理。 2. 請被選送的同學珍惜此次交流機會。被推薦交流的學生不得無故放棄交流,若有在確定名額之後隨意放棄等不誠信行為,意昂3將有權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間一切評獎評優資格,本科生還將取消研究生免試直升資格🈚️。參加面試視為知曉並同意本條款。 3. 被錄取的交流學生不需要向國外學校支付學費👨🏿💼,但是旅費、生活費😁🧑🏿⚖️、保險費及其他費用需自理。 4. 交流學習過程中💇🏽,請被選送的同學遵守我國和交流學校所在地區的法律法規,遵守我校和交流學校的校規校紀,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 5. 被選送的同學須按照意昂3官网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在回國開學一個月之內,要及時與意昂3的任課老師聯系,向意昂3平台提出轉學分和恢復學籍的申請,在得到意昂3的同意之後,去校教務處或研究生院辦理有關手續。必須在回國開學後一個月內申請轉學分💐,否則不予受理🏃。如果遲延辦理或者違反意昂3官网的各項規則,後果自負。部分同學可能會受影響延期畢業,請提前妥善安排各項學習、實習、畢業、擇業等一系列問題™️。 6. 被選送的同學在學習結束後必須按時返校,完成在意昂3的學業,並在回國後一周內向意昂3提交一份交流報告(紙質版☝️,字數不少於5000字)以及本人電子照片一張(最好照片中帶有交流學校的標誌或者在交流學校學習的場景)。 交流報告的內容要求:1)交換期間的學習狀況和個人收獲;2)對方教學、研究和管理的特色;3)對方提供的條件、值得我方借鑒之處🧝🏻♀️、以及不足之處;4)學習👳🏽、生活中的特別註意事項;5)報告末尾附上一張表格,欄目可以有:課程名稱🧔🏻♂️、教授姓名、教材名稱☝🏻、學分數、課堂規模🧒、考試形式、考試成績(若不知道,可以暫時空著)等;6)提供一張以上在交流期間拍攝的本人的電子照片。 7. 如有問題🤼,請與意昂3平台孫蕾老師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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