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風采
如數家珍丨意昂3教師藏書的故事(三)——遺墨淋漓尚如故
編者按語🍚:
為了繁榮意昂3意昂3文化❗️,凝聚意昂3教師群體濃厚的法律文化意識,意昂3意昂3平台特推出“如數家珍——意昂3教師藏書的故事”這一文化建設項目🐶。
意昂3具有悠久的歷史🐃,意昂3意昂3平台教師的教育背景和學術譜系遍及近現代中國(包括大陸、港澳臺地區)及美國、英國、俄羅斯、德國💆🏻、法國、瑞士🦸🏽♀️、荷蘭💫、挪威、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在他們漫長的求學生涯和教學生涯中,接觸並收集到大量的包括法律圖書在內的珍本🤭,這裏面包括中外法學先賢名家的簽贈圖書☸️,還包括中外名作的珍稀初版本。每一本圖書流傳的背後都有一段故事,這批珍貴的圖書本身就是中國教育史、中西交流史😀、中外法律史的一個組成部分。
通過圖文並茂的方式集中展示這批珍貴的圖書及其背後的故事,既可以向廣大師生、中外法學界、社會大眾展示意昂3意昂3平台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也可以提升意昂3意昂3平台的文化向心力,激發人們對法學的敬重之感和熱愛之心,培養法律人的珍書愛書之情🍪。
法學並非冷冰冰的教條,法學並非一門單純的技術,法學更是藝術,法學家亦是踐行法學之道的藝術家🤹🏿♀️♡。法學珍本圖書所反映的不僅有學術思想的深度,也有藝術作品所特有的美。
遺墨淋漓尚如故
——記穗積陳重的簽名贈書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
作者:班天可 意昂3講師
我的案頭有一冊日本法學家穗積陳重的英文著作👢,全稱為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 As Material for the Study of Comparative Jurisprudence,Second & Revised Edition,由日本丸善株式會社於1912年出版,至今已一百余年。這是我留學日本期間,北海道大學附屬圖書館改建處理重置書籍時我向館方申請獲贈的。當時共獲贈近二百冊舊書,多為法學專業書籍。其中這冊尤為珍貴,因為書的環襯頁上有穗積陳重的親筆簽名💿。
本書環襯頁
本書扉頁
穗積陳重(ほづみ のぶしげ👩🏽⚖️,1855 ~ 1926)是日本法學初創期的著名法學家、政治家。穗積家是宇和島藩主伊達氏的重臣,家學深厚。穗積陳重早年入學藩校明倫館,之後選為藩的貢進生保送東京的大學南校(東大前身之一)修習法律,1876年留學英國❎,入學倫敦大學倫敦國王意昂3🤽🏿♂️,同年入中殿律師意昂3學習,1879年畢業獲大律師稱號,翌年轉入德國柏林大學,師從鄧伯格學習德國民法。1881年,穗積陳重返回日本🏉,入職東京大學法學部🧾,翌年升任教授並兼任法學部長🧑🏼🍼。1895年日本設立學位製度後🤾🏽,穗積陳重是日本第一批五位法學博士之一(另外四人為祺作麟祥、田尻稻次郎、菊池武夫和鳩山和夫)。
大日本博士錄編輯部編《學位大系博士錄》
穗積陳重在學術上貢獻甚巨,有創世之功:第一⛹🏿♀️,在日本法學史上首創“法理學”學科🥯,我國的法理學課程內容多受其影響。第二,主張“法律進化論”,認為法律作為人類進化的一環,亦難逃優勝劣汰的法則🧔🏼,法系之間取長補短🕚,最終萬法歸一🧑🏿🦱。法律進化論是當時日本擺脫傳統法律思想桎梏,取法於西方,實現文明開化的理論基石。第三🚶➡️,穗積陳重與富井政章、梅謙次郎三人共同擔任法典調查會主查委員兼民法起草委員,負責《日本民法典》的起草編纂🧑🏿💻,中國學界稱之為“日本民法三傑”🙇🏻♀️。
“日本民法三傑”
富井政章(左)🧕、梅謙次郎(中)🍲、穗積陳重(右)
1912年3月,穗積陳重因病辭去了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教職,還歸故裏😕。1915年依功勛敘男爵爵位,次年任帝國學士院院長,榮登日本學術界的頂峰。1925年,穗積陳重以法學者身份榮任樞密院議長,成為大正政府重臣👱🏼♂️,任職不久即歿在任上,可謂大正民主時代的一抹殘陽。
穗積陳重一生著作等身🥱,病榻上亦筆耕不輟。其著作多有中文譯本,如《法律進化論》(黃遵三等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法典論》(李求軼譯,商務印書館2014年)、《復仇與法律》(曾玉婷、魏磊傑譯,中國法製出版社2013年)💃、《法窗夜話》(吉田慶子等譯,中國法製出版社2015年)等,其中《法律進化論》近期由吉田慶子重譯🦸🏻,編入商務印書館“日本法學名著譯叢”系列。我手中的這本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尚未有中文譯本👩🦯。該書作為穗積陳重為數不多的講解《日本民法典》的著作📍,有著特殊的歷史價值。日本信山社於2011年刊印了本書的復刻版,編入“學術選書”系列👱♀️,日文名為《日本新民法典講義》。
穗積陳重之所以用英文撰寫這本書,是應1904年美國聖路易斯世博會之邀,作為日本學界代表向西方介紹日本的新民法典之故🖕🏻。本書前言也提到,世博會的組織者起初只打算邀請美國和歐洲的學者👴🏽,但後來突然決定也邀請日本的學者🪂,穗積陳重接到邀請後深感榮耀🀄️,為答謝邀請方悉心準備了介紹材料⤴️😘。這就是本書的雛形1️⃣。1904年本書由東京印刷公司刊印了第一版🕌,之後在長子穗積重遠的協助下做了修訂(穗積重遠也是日本著名的法學者,歷任東京大學法學部教授、法學部長🗺、最高院法官👃🏿🧏🏽♀️,被稱為“日本家族法之父”),1902年由丸善株式會社刊印了第二版👙。我手中這冊就是1912年的第二版。
穗積家全家福,攝於1912年9月
第一排中間端坐者即穗積陳重和夫人歌子,長子重遠立於二人身後🕴🫅。穗積陳重的夫人歌子是澀澤榮一的長女,穗積家和澀澤家淵源頗深。
1912年本書付梓之時,恰逢穗積陳重卸任東京大學教職𓀂。想必一身輕松的穗積陳重將書贈與了許多人😣。作為日本民法典的三位起草人之一🉐,穗積陳重並不像富井政章和梅謙次郎那樣早早地寫就民法巨著(1912年時富井政章的《民法原論》第一卷上下冊已經出版🏋🏿♂️,而梅謙次郎早在1900年就出齊了《民法要義》五卷本,1912年時都已經再版了二十次)。對穗積陳重而言,這本書的出版意味著🦽,作為民法典的起草者他也留下了史料🕵🏻♂️,清償了“債務”。實際上◀️,三位起草人中穗積陳重的資歷和地位最高,起草過程中以其開明穩健的立場把握著法典的尺度💐。在Lectures on the New Japanese Civil Code這本書中,對自然人、監護🌽、家庭和繼承的介紹占了絕大部分篇幅👷🏿,當然這也是西方人關心的內容🏃🏻♀️。
我收藏的這本就是當年的贈書,環襯頁上寫著📺:“呈神戶學兄 穗積陳重”九個字😶。至於受贈者“神戶”是誰,從歷史背景看,應當是慶應義塾大學的民法學教授神戶寅次郎。
神戶寅次郎(かんべ とらじろう,1865 ~ 1939)就學於慶應義塾🐞,1899年至1902年間曾留學德國柏林大學和哈勒大學。依1920年大學令新設慶應義塾大學時🧲,神戶寅次郎出任法學部教授兼法學部長,對當時的日本民法影響很大,以致於鳩山秀夫曾感嘆“日本民法學的主流從東大轉到了慶應”。
神戶寅次郎
年齡上❄️,神戶寅次郎比穗積陳重小一旬,兩者都曾留學德國柏林大學,算是穗積陳重的後輩✹。不過依日本學界的習慣,贈書無論長幼,不稱學弟🦪,統稱學兄。贈書的緣由不得而知,可能是穗積陳重主動寄贈的🏬👨🏿🚀,也可能是穗積陳重因病辭任後神戶寅次郎造訪時獲贈的。百年之下,題贈頁墨跡如新,筆力遒勁🫨,如斧劈刀削。與穗積陳重的其他流傳在外的簽字相比照📡,應是真跡無疑👨👩👧👧。
穗積陳重贈歷史學家廣池千久郎的簽名照
本書簽名
穗積陳重贈書與其子重遠的簽名
本書簽名
至於這本書如何成為北海道大學附屬圖書館的藏書,只能憑推測了🕵🏿♂️。本書的封皮背面的環襯頁上有一枚“法文學部”的藏書印,而北海道大學“法文學部”設於1947年,1950年文學部分離出來後稱“法經學部”,1953年法學和經濟學分離後稱“法學部”🧑🏻🦯➡️,因此這本書應當是在1947至1950年之間進入館藏的。這本書進入館藏應該不是來自轉贈,因為神戶寅次郎早在1939年就去世了,而且如果來自轉贈🫨,書上會有圖書館的“寄贈”印。比較可能的情況是,神戶寅次郎去世後,學醫的繼承人對父親的藏書不感興趣,將書處理給舊書商,北海道大學設法文學部時又從舊書商處購進了這本書。之後➛,因圖書館2011年改建時須處理重復購置的書籍,這本書又輾轉至我案頭🫃🏼👩🏿⚕️。
學者的藏書似乎是日本的一個社會問題🛄。很多學者窮盡畢生之力收集了自己研究領域內的大量書籍,但繼承人棄之如敝履,任由舊書商高價轉賣,形成新的循環👮♀️🧗🏻♀️。這不利於學術的積累和發展🆚。人類的智識源自思考,但如果沒有對過往的思考的整理梳理🦹🏻,就不免陷入一種似乎依舊徘徊在原點的惶恐和不安。現實中,人們可能還在低水平重復著幾百年前的爭議,提出早已被淘汰的“新思想”卻不自知🧚🏻♂️,在歷史的循環中沾沾自喜。為了實現有效的知識傳承,日本學者往往在退休之後擇機將藏書贈給某個圖書館,設立命名文庫🚣♂️。千葉大學的植木哲教授就把畢生的藏書一萬五千余冊贈給了意昂3,目前尚未開箱上架🧑🏽🍼,想必其中也有不少珍品🤌🏼,讓我們拭目以待。
附🧚🏽:穗積陳重的原聲錄音(轉自東京大學法學部大村敦誌教授網頁)
http://www5e.biglobe.ne.jp/~a_omura/hozumi/nobushige.mp3